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耶鲁大学:ServerFi,游戏与玩家之间的新型共生关系
原文作者: 原文编译: 前言 菠菜在链游刚刚爆发的时候就拿真金白银参与了许多 Play to Ear […]
探索 AI x Crypto:如何实现自下而上的协调?
作者:LJW and 7,翻译:白话区块链 AI与加密货币/区块链的交汇已成为一个被吹捧的故事情节,但其重要性 […]
NFT化的社交互动:与其点赞,不如铸造
原文作者: 原文编译:深潮 TechFlow 让我们回到 2021 年底,那是 […]